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确保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所有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充分发扬民主,在国家政权中贯彻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最佳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治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组织、职权认识和行使职权的程序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第二,这一制度的核心是确保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所有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充分发扬民主,在国家政权中贯彻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最佳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治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和政权组织体系。它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和相互关系,以及党和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关系,以及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能分工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按照法定程序罢免其当选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根据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由地方性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几个人来讨论和决定,从而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受其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前提下,明确划分了国家行政权、司法权和检察权。这样,不仅可以使我国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不违背人民代表大会意愿的情况下开展活动,而且可以使所有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四、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职责分工,应当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审议和决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政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不是领导,而是法律监督、选举指导和工作联系。国务院与地方各级政府有领导关系。地方政府必须遵守和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决定,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治权。这样,不仅有利于统一领导,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5.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一方面,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行使宪法赋予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它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这样,各民族才能紧密团结,确保国家独立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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