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叙州区违法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伊比尼斯在四川告诉记者,“幸好是依法拆除的,否则整栋楼的业主都要担心。”至于业主花在违法建设上的10多万元费用,他们只能自己承担。
律师指出,业主负有重大责任,如果发生严重后果,将涉嫌刑事犯罪。
房主在一楼花园里私自挖了地下室
执法人员依法限期拆除、执行、掩埋,恢复原状
今年8月,宜宾市叙州区违建督察组接到群众投诉,称有人在城市南岸某小区楼地下室偷挖,担心影响楼体安全。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投诉人小区的5栋楼共有25层,50户。私人地下室的挖掘工作在一楼进行,最初是一个下沉的花园。
▲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
叙州区违法建设检查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确认举报情况属实。目前,地下室正在进行翻新,挖掘深度约3米,占地60多平方米。执法人员立即通知业主,地下室的私人挖掘破坏了建筑的整体结构,导致整个建筑受力不均,并引发地基沉降等问题,影响了房屋的安全。
执法人员命令承包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同时,叙州区违法建设监察大队还联系了房地产设计单位,对地下室的违法开挖进行了检测,确认违法开挖已经改变了房屋结构,代表着严重的安全。
▲地下室装修房拆除
8月30日,叙州区违章建筑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修缮情况,发现违章建筑业主没有在必要时自行修缮,并有继续施工的迹象。为确保楼上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叙州区违法建设监理大队立即行动,组织多部门执法力量,依法对违法地下室进行强制拆除,并督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并埋土,以将其恢复到原始状态。
拆卸后
叙州区违法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叶卫红表示,下一步,叙州区非法建设监察大队将加大执法管控力度,果断制止违法建设活动,发现一起查处。情节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律师声明: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业主也涉嫌刑事犯罪。
四川易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晓明表示,擅自挖掘业主并在一楼修建地下室,涉嫌违反《城市和土地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批准证的规定建设地下室的,由市国土规划部门责令竣工,限期修复,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如果“不能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拆除,如果不能拆除”,则没收实物或非法收入,并处以建筑工程成本10%以下的罚款。对于未经批准的临时建设,城市和土地规划部门必须“在指定时间内下令拆除,并处以不超过临时建设项目成本两倍的罚款”。这意味着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消除隐患并罚款。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以及被侵权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向侵权人要求终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威胁、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林晓明认为,如果业主的行为导致附近建筑物倒塌,业主也涉嫌犯罪,根据犯罪构成和造成的后果,业主可能以故意损坏财产甚至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犯罪。由此可见,贪图小利会造成巨大的伤害,避免那些无法记住的悲剧是很重要的。
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仁根表示,房主私自挖掘地下室不仅违法,而且对其他房主的人身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必须果断制止。
王仁注意到,一是从权利主体上看,除已购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和法律规定的社区公共空间共有权外,业主不享有土地和地下土地的使用权;其次,与地下停车场不同,挖掘地窖等结构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划和审批程序,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建筑。上述所有者的活动是非常危险和自私的侵权行为,他们不仅要承担暂停侵权、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还要承担行政处罚,更严重的是,他们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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