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之后耍酒疯,为发泄不满情绪,他从楼上连续两次扔下消防水带,随后被警方抓获归案。9月17日上午10时许,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张明(化名)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65岁的男子张某为发泄心中不满,酒后接连将两大卷消防水带扔到小区楼下人行道,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明显损坏。9月17日上午,张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并将自己的行为归咎为“酒后无德”。
上午10时许,张某戴着口罩、护目镜,穿着隔离服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称,今年6月24日下午,张某在自己居住的小区,明知居民楼下为行人通行便道且停放民用车辆,酒后不顾高空抛物危及路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分别在8层楼和2层楼从楼道窗户向外扔下消防管带2卷,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明显损坏。
对于自己从楼上扔消防水带的事,张某一边承认,一边为自己辩解:“我不是个坏人,我就是法律意识淡薄。”
张某将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归咎于“喝多了,酒后无德”。张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他当天独自一人在家喝了半斤白酒,“有点飘”。因为他家楼下有家电动自行车店,平时会吵他休息,还把车停在楼下过道,影响人出行,而且那家店老板给他感觉财大气粗的,他就想往下扔东西,吓吓他们。
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从自己住的10楼走到8楼,拿出消防栓盒里的消防水带,从楼道的窗户扔了下去。接着,他又坐电梯到2楼,又扔下一条消防水带。之后,他看看没砸到人,就回家睡觉去了。
张某扔下楼的这两条消防水带,两头都是金属制的接口,每盘重量达4.4公斤。
被抛下后一条掉在了人行道中间,另一条一头挂在树上,一头掉在地上。小区的住户拍下了现场视频,立即向物业反映。物业人员报了警,并从小区的监控录像中认出扔水带的正是小区住户张某,随即带民警到张某家中,将其带回派出所。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张某第一次酒后犯事了。2015年,张某就因酒后寻衅滋事被判了半年刑。张某居住的小区物业人员作证说,张某经常喝酒。还有人还看见过他喝多了,被警察送回来几次。
“你知不知道下面会有行人经过啊?”在法庭上,法官问张某。张某说:“过去那是人行道,现在都停着车,我觉得那儿根本没人走。”张某还特别强调,自己扔水带的时候“观察过了,下面没人。”
但小区物业人员的证言显示,居民出入小区大部分会走这条人行道。虽然没砸到人,但知道此事的小区居民反应都特别激烈,希望从严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张某在庭上信誓旦旦地称“想去自首”,但他还没有自首,警察就把他抓获了。检方鉴于张某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三年。
“我的行为确实不对,缺德。如果砸到人,哪怕砸到狗,判我十年我都认,但是现在没有后果……我已经60多岁了,真蹲不起监狱。”张某在庭审最后说:“我上有老下有小,希望法庭能考虑我的岁数,我不希望留下遗憾。”
检方指控,2020年6月24日15时许,65岁的张明在喝酒之后,明知西城某小区楼下为人行通道而且有车辆停放,还是从8楼、2楼各扔下一卷消防水带(每卷超过4公斤),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检方认为,张明故意将消防水带从高空抛向便道,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明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和交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了解,张明在1995年、2006年、2015年曾因挪用公款、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被判刑或行政拘留。
上午10时许,张明身穿白色防护服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
“我真的是法律意识淡漠,也知道自己错了。”张明在刚开庭时面对法官,先是连声道了五声“谢谢”,然后表示,自己已经65岁了,与年轻力壮的时候不同,实在不想继续服刑,希望法官酌情考虑。
面对检方指控和法官讯问,张明承认自己的高空抛物行为,但辩解称楼下是一个垃圾存放地,平时无人行走或经过。而据警方的现场勘查及所提供视频,消防水带坠落位置为一个人来人往的人行便道。其中一卷消防水带还被挂在树上,倒垂下来,水带相邻处停放了一排自行车,还有路过的市民正在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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